中郵北證50成份指數增強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北證50成份指數增強發(fā)起式A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中郵北證50成份指數增強型發(fā)起式證券投資基金(中郵北證50成份指數增強發(fā)起式A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編制日期:2025年10月27日
送出日期:2025年11月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中郵北證50成份指數增強發(fā)起式 基金代碼 025488
下屬基金簡稱 中郵北證50成份指數增強發(fā)起式A 下屬基金交易代碼 025488
基金管理人 中郵創(chuàng)業(yè)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蘇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類型 股票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個開放日
基金經理 王高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金經理的日期 —
證券從業(yè)日期 2015年7月1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滿三年后若仍繼續(xù)存續(xù),連續(xù)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xù)6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持續(xù)運作、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時,從其規(guī)定。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請投資者閱讀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第九章了解詳細情況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指數增強型股票基金,采取量化方法進行組合管理,力爭在控制跟蹤誤差的基礎上,追求獲得超越標的指數的回報。
投資范圍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均含存托憑證)。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基金還可投資于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北京證券交易所、滬深證券交易所及其他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政府支持機構債券、政府支持債
券、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況下,本基金可以參與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未來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參與融券業(yè)務。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主要投資策略 1、股票投資策略 2、存托憑證投資策略 3、固定收益品種投資策略 4、衍生品投資策略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6、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投資策略
業(yè)績比較基準 北證 50 成份指數收益率×90%+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10%
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為指數增強型股票基金,理論上其預期風險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具有與標的指數類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二)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
注:本基金暫不適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yè)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
注:本基金暫不適用。
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在認購/申購/贖回基金過程中收取:
費用類型 份額(S)或金額(M) /持有期限(N) 收費方式/費率
認購費 M<100萬元 1.0%
100萬元≤M<200萬元 0.6%
200萬元≤M<500萬元 0.3%
M≥500萬元 1,000元/筆
申購費 (前收費) M<100萬元 1.2%
100萬元≤M<200萬元 0.8%
200萬元≤M<500萬元 0.4%
M≥500萬元 1,000元/筆
贖回費 N<7日 1.5%
N≥7日 0%
(二)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以下費用將從基金資產中扣除: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年費率或金額 收取方
管理費 0.8% 基金管理人和銷售機構
托管費 0.1% 基金托管人
審計費用 — 會計師事務所
信息披露費 — 規(guī)定披露報刊
其他費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會計師費、律師費、訴訟費和仲裁費;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期貨、股票期權交易費用;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和維護費用;因參與融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而產生的各項合理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fā)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三)基金運作綜合費用測算
若投資者認購/申購本基金份額,在持有期間,投資者需支出的運作費率如下表:
中郵北證50成份指數增強發(fā)起式A
基金運作綜合費率(年化)
— —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投資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證券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包括實施側袋機
制對投資者的影響)、管理風險、操作和技術風險、本基金的特有風險、基金管理人職責終
止風險、不可抗力風險等。
本基金特有的風險:
1、與指數化投資方式相關的特有風險。
本基金為指數增強型股票基金,力爭在控制跟蹤誤差的基礎上,以超越追蹤標的指數為
投資目標,在基金的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指數基金特有的風險。
(1)系統(tǒng)性風險
本基金為指數增強型股票基金,絕大部分基金財產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
股。在具體投資管理中,本基金可能面臨標的指數成份股以及備選股所具有的特有風險,也
可能由于股票投資比例較高而帶來較高的系統(tǒng)性風險。本基金采取指數化投資策略,被動跟
蹤標的指數。為實現投資目標,當基礎市場下跌而導致標的指數成份股發(fā)生系統(tǒng)性的下跌時,
本基金不會采取防守策略,由此可能對基金資產價值產生不利影響。
(2)投資替代風險
因特殊情況(比如市場流動性不足、個別成份股被限制投資等)導致本基金無法獲得足
夠數量的股票時,基金管理人將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進行適當的替代,由此可能對基金產
生不利影響。
(3)與標的指數相關的風險
①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服務的風險
本基金的標的指數由指數編制機構發(fā)布并管理和維護,未來指數編制機構可能由于各種
原因停止對指數的管理和維護,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10個工
作日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如轉換運作方式,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6個月內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進行表決。投資人將面臨轉換運作方式,
與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終止基金合同等風險。
自指數編制機構停止標的指數的編制及發(fā)布至解決方案確定并實施前,基金管理人應按
照指數編制機構提供的最近一個交易日的指數信息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原則維持
基金投資運作,該期間由于標的指數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導致指數表現與相關市場表現存在
差異,影響投資收益。
②標的指數回報與股票市場平均回報偏離風險
標的指數所包含的成份證券是證券市場的子集,盡管標的指數成份證券相對證券市場的
市值覆蓋率較高,但標的指數并不能完全代表整個證券市場,標的指數的回報率與整個股票
市場的平均回報率可能存在偏離。
(4)跟蹤偏差風險
本基金力爭控制本基金凈值增長率與業(yè)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
超過0.5%、年跟蹤誤差不超過8%,但因標的指數編制規(guī)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導致跟蹤誤
差超過上述范圍,本基金凈值表現與指數價格走勢可能發(fā)生較大偏離。
跟蹤偏差風險是指基金業(yè)績表現與業(yè)績比較基準表現之間的差異及其不確定性。產生跟
蹤偏差風險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①基金運作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或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費、托管費、證券交易成本等
各項基金費用;
②股息或利息收入。如指數成份股現金分紅的股息收入,基金參與融券所獲利息(如有)
收入、基金因持有債券而獲得的票息收入等;
③因新股市值配售收益等因素,導致基金收益率超過標的指數收益率,產生正的跟蹤偏
離度;
④當標的指數調整成份股構成,或成份股公司發(fā)生配股、增發(fā)等行為導致該成份股在指
數中的權重發(fā)生變化,或標的指數變更編制方法時,基金在相應的組合調整中可能暫時擴大
與標的指數的構成差異,而且會產生相應的交易成本,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⑤基金發(fā)生申購或贖回。本基金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由于投資者申購而增加的資金可能不
能及時地轉化為目標指數的成份股票、或在面臨投資者贖回時無法將股票及時地轉化為現金,
這些情況使得本基金在跟蹤指數時存在一定的跟蹤偏離風險;
⑥在指數化投資過程中,基金管理人對指數基金的管理能力,如跟蹤技術手段、買入賣
出的時機選擇等都會對本基金的收益產生影響,從而影響本基金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跟蹤程度;
⑦其他因素產生的偏離。如因受到最低買入股數的限制,基金投資組合中個別股票的持
有比例與標的指數中該股票的權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低成本的賣空、對沖機制及其他
工具造成的指數跟蹤成本較大;因指數發(fā)布機構指數編制錯誤等產生的跟蹤偏離度與跟蹤誤
差。
(5)成份股停牌或退市的風險
標的指數成份股可能因各種原因臨時或長期停牌,發(fā)生成份股停牌時可能面臨如下風險:
①基金可能因無法及時調整投資組合而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擴大。
②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權重占比、市場復牌預期等因素影響本基金收益率水平。
此外,根據相關規(guī)定,本基金運作過程中,當標的指數成份股發(fā)生明顯負面事件面臨退
市風險,且指數編制機構暫未作出調整的,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持有人利益優(yōu)先的原則,履行
內部決策程序后可對相關成份股進行調整,從而可能產生跟蹤偏離、跟蹤誤差控制未達約定
目標的風險。
2、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
本基金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具有一定的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
用風險等風險,本基金管理人將本著謹慎和控制風險的原則進行資產支持證券投資。
(1)與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權益人破產風險、現金流預測風險等與
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
(2)與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風險主要包括資產支持證券信用增級措施相關風險、資產
支持證券的利率風險、資產支持證券的流動性風險、評級風險等與資產支持證券相關的風險。
(3)其他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稅收風險、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風險、技術風險和
操作風險。
3、與投資金融衍生品相關的特定風險
本基金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納入到投資范圍中,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
票期權作為金融衍生品,具備一些特有的風險點。
(1)參與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交易的特定風險
①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證金交易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情時,微小的
變動就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同時,期貨采用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如出現極
端行情,市場持續(xù)向不利方向波動導致保證金不足,在無法及時補足保證金的情形下,保證
金賬戶將被強制平倉,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重大損失。
②期貨合約價格與標的價格之間的價格差的波動所造成的基差風險。因存在基差風險,
在進行金融衍生品合約展期的過程中,基金資產可能因基差異常變動而遭受展期風險。
③第三方風險。包括對手方風險和連帶風險。
ⅰ對手方風險?;鸸芾砣诉\用基金資產投資于金融衍生品合約,會盡力選擇資信狀況
優(yōu)良、風險控制能力強的經紀商,但不能杜絕因所選擇的經紀商在交易過程中存在違法、違
規(guī)經營行為或破產清算導致基金資產遭受損失。
ⅱ連帶風險。為基金資產交易金融衍生品進行結算的交易所或登記公司會員單位,或該
會員單位下的其他投資者出現保證金不足、又未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足,或因其他原因導致
相關交易場所對該會員下的經紀賬戶強行平倉時,基金資產可能因相關交易保證金頭寸被連
帶強行平倉而遭受損失。
(2)投資股票期權的特定風險
投資股票期權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股票期權價格波動帶來的市場風險;因保證金不足、
備兌證券數量不足或持倉超限而導致的強行平倉風險;股票期權具有杠桿性,當出現不利行
情時,微小的變動可能會使投資人權益遭受較大損失;包括對手方風險和連帶風險在內的第
三方風險;以及各類操作風險。
4、本基金投資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參與存托憑證的投資,有可能出現股價波動較大的情況,投資者有可能面臨價格
大幅波動的風險。
(1)發(fā)行企業(yè)可能尚處于初步發(fā)展階段,具有研發(fā)投入規(guī)模大、盈利周期長等特點,
可能存在公司發(fā)行并上市時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續(xù)虧損的情形,也可能給因重大技術、相
關政策變化出現經營風險,導致存托憑證價格波動;
(2)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享有的權益與境外基礎證券持有人的權益雖然基本相當,但
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礎證券,存托憑證存續(xù)期間,其項目內容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
括更換存托人、主動退市等,導致投資者面臨較大的政策風險、不可抗力風險;
(3)存托憑證的未來交易活躍程度、價格決定機制、投資者關注度等均存在較大不確
定性。同時,存托憑證交易框架中涉及發(fā)行人、存托機構、托管機構等多個主體,其交易結
構及原理更為復雜。本基金管理人將本著謹慎和控制風險的原則進行存托憑證投資。
5、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風險
本基金可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面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1)流動性風險
面臨大額贖回時,可能因證券出借原因,無法及時收回出借證券、無法及時變現支付贖
回對價的風險。
(2)信用風險
證券出借對手方可能無法及時歸還證券,無法支付相應權益補償及借券費用的風險。
(3)市場風險
證券出借后,可能面臨出借期間無法及時處置證券的市場風險;
(4)其他風險,如宏觀政策變化、證券市場劇烈波動、個別證券出現重大事件、交易
對手方違約、業(yè)務規(guī)則調整、信息技術不能正常運行等風險。
6、投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將承擔因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
來的特有風險,包括不限于如下特殊風險:
(1)流動性風險
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門檻較高,流動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塊,且機構投資者可能在
特定階段對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形成一致性預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無法正常成交的風險。
(2)轉板風險
基金所投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滿足證券法和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基本上市條件和
符合交易所規(guī)定的具體上市條件可申請轉板上市。交易所需審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決定。
無論上市公司是否轉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凈值波動。
(3)投資集中風險
因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為新興產業(yè)公司,其商業(yè)模式、盈利風險、業(yè)績波
動等特征較為相似,基金難以通過分散投資降低投資風險,若股票價格同向波動,將引起基
金凈值波動。
(4)經營風險
因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為新興產業(yè)公司,其商業(yè)模式和盈利能力存在較高
的不確定性,可能面臨一定的經營風險,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5)退市風險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后續(xù)經營期間如果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證監(jiān)會及交易所等規(guī)
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從而可能給基金凈值帶來不利影響。
(6)股價波動風險
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區(qū)間相對較大,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其后漲跌幅限制為30%,股價大幅波動的風險可能大于A股其他板塊,存在北京證券交易所
股票價格波幅較大而導致基金虧損的風險。
(7)投資戰(zhàn)略配售股票風險
戰(zhàn)略配售股票在發(fā)行時明確了一定期限的鎖定期,該類證券在鎖定期內的流動性較差,
存在市場或個股出現大幅調整時無法及時賣出的風險。
(8)政策風險
國家對高新技術、專精特新企業(yè)扶持力度及重視程度的變化會對北京證券交易所企業(yè)帶
來較大影響,國際經濟形勢變化對專精特新產業(yè)及北京證券交易所個股也會帶來政策影響。
(9)監(jiān)管規(guī)則變化的風險
北京證券交易所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和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可能
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或者補充制定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業(yè)務規(guī)則,可能對基金投資運
作產生影響,或導致基金投資運作相應調整變化。以上所述因素可能會給本基金投資帶來特
殊交易風險。
7、基金合同直接終止的風險
本基金為發(fā)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對應日,若基金資產凈值
低于兩億元的,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動終止并將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基金財產清算,無需
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且不得通過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方式延續(xù)。
(二)重要提示
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或核準,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和市場前景做
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對于因基金合同的訂立、內容、履行和解釋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爭議,基金合同當事
人應盡量通過協商、調解途徑解決。不愿或者不能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的,任何一方應當
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屆時有效的
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北京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guī)定,仲裁費和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www.postfund.com.cn】,客服電話【010-58511618、
400-880-1618】。
1、基金合同、托管協議、招募說明書
2、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3、基金份額凈值
4、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5、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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